權利要求書: 1.一種垃圾焚燒爐爐排片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于爐內空間用于向外運輸排片的軌道(100),所述軌道(100)上設置有用于承載排片的拖車(130),所述拖車(130)上設置有用于驅動拖車(130)沿軌道(100)移動的驅動機(300),所述拖車(130)上轉動設置有用于滾動于軌道(100)上的第一夾緊輪(520),所述驅動機(300)上設置有用于沿軌道(100)滾動的主動驅動輪(57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爐排片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100)上還固定設置有齒帶(120),所述主動驅動輪(570)與齒帶(120)相互嚙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爐排片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拖車(130)上還固定設置有連接件(210)和第二夾緊輪(560),所述連接件(210)設置于驅動機(300)正下方,所述主動驅動輪(570)與第二夾緊輪(560)同軸向轉動設置于連接件(210)上,所述齒帶(120)設置于軌道(100)底面,所述主動驅動輪(570)設置于軌道(100)下方,所述第二夾緊輪(560)抵緊于軌道(100)頂面,所述軌道(100)上設置有用于支撐軌道(100)呈懸空狀態的支撐組件(20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爐排片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拖車(130)上還設置有防脫構件(400),所述防脫構件(400)設置有兩個對稱設置于驅動件兩側,所述防脫構件(400)包括長伸腳(410),所述長伸腳(410)固定連接于拖車(130)下端且向下延伸至軌道(100)的側壁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爐排片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脫構件(400)還包括支架(430)和導向輪(422),所述支架(430)固定連接于長伸腳(410)朝向于軌道(100)的側壁,所述導向輪(422)轉動設置于支架(430)上,所述導向輪(422)的周向側壁抵接于軌道(100)的側壁。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垃圾焚燒爐爐排片運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組件(200)包括電磁鐵底座(240)和軌道支桿(230),所述軌道支桿(230)固定連接于電磁電磁鐵底座(240)頂面,電磁體底座磁吸于爐內空間地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
聲明:
“垃圾焚燒爐爐排片運輸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