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可回收的合金粉末噴涂裝置,包括噴涂室、回收機構、調節承托組件、承托板以及靜電粉末噴涂機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涂室內部下側設置有回收機構,所述噴涂室右端面下側貼合有承托板,所述承托板下側設置有調節承托組件,所述承托板上端面裝配有靜電粉末噴涂機主體;
所述回收機構包括承載金屬網板、微孔分選網板、回收盒、小型振動電機、減振彈簧、縱向承托條、限位擋條以及高耐磨橡膠限位板,所述噴涂室內壁左右兩側對稱安裝有縱向承托條,所述縱向承托條上端面放置有承載金屬網板,所述噴涂室內部下側安裝有微孔分選網板,所述微孔分選網板左右端面對稱卡裝有高耐磨橡膠限位板,所述噴涂室內壁左右兩側對稱安裝有限位擋條,所述微孔分選網板下端面中間位置裝配有小型振動電機,所述微孔分選網板下端面左右兩側對稱卡裝有減振彈簧,所述微孔分選網板下方塞入有回收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回收的合金粉末噴涂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承托組件包括支撐豎板、定位螺桿和內螺紋孔,所述噴涂室右端面下側安裝有支撐豎板,所述支撐豎板內部下側安裝有定位螺桿,所述噴涂室左右端面對稱開設有內螺紋孔,且內螺紋孔與定位螺桿相嚙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回收的合金粉末噴涂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螺桿等規格安裝有兩組,所述內螺紋孔等規格開設有多組,所述支撐豎板右端面上側焊接有加固撐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回收的合金粉末噴涂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涂室內壁上側安裝有LED防爆燈,所述LED防爆燈等規格安裝有兩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回收的合金粉末噴涂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擋條等規格安裝有兩組,兩組所述限位擋條均為可拆裝結構,所述高耐磨橡膠限位板等規格卡裝有兩組,所述高耐磨橡膠限位板前后長度與微孔分選網板前后長度相同,所述減振彈簧等規格卡裝有四組,所述微孔分選網板網孔直徑與外界合金粉末顆粒直徑相同,所述小型振動電機通過導線與外界控制開關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回收的合金粉末噴涂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收盒前端面設置有拽拉板,所述噴涂室內部下側開設有回收腔,且回收腔與回收盒相匹配。
說明書: 一種可回收的合金粉末噴涂裝置技術領域[0001] 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可回收的合金粉
聲明:
“可回收的合金粉末噴涂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