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發明屬于露天礦開采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用于露天礦的內排土場采排方法。
背景技術:
2.我國傾角大于25°的傾斜煤層礦井數占到30%以上,生產能力超過我國煤炭總量的15%,而且傾斜煤層的開采比重還在增加。傾斜煤層露天礦在邊坡不斷增高、排棄物載荷增加的情況下,可能會誘發內排土場大規?;?;
3.近水平露天煤礦在實現正常內排的情況下,采場各采剝平臺水平正常推進,剝離物料一般經端幫道路排棄至內排土場,而在遭遇復雜地質條件時,如煤層急劇下降,坑底煤層傾角較大,剝離物料松散體在此情況下無法保持穩定、容易滑落,即露天煤礦無法實現正常內排,因此傾斜煤層露天礦在邊坡不斷增高、排棄物載荷增加的情況下,可能會誘發內排土場大規?;?,同時內排土場建設發展十分困難,內排空間嚴重不足,排棄空間接續非常困難,剝離物運距和提升高度顯著增加,生產成本劇增。
技術實現要素:
4.本發明的目的是解決現有的露天礦傾斜煤層內排空間不足,剝離物排放困難的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用于露天礦的內排土場采排方法。
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6.一種用于露天礦的內排土場采排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7.一種用于露天礦的內排土場采排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8.1)采用分臺階方式將傾斜煤層上的物料橫向外推,設置警戒線,形成禁止爆破區域,禁止爆破區域外正常進行采掘;
9.2)對所述禁止爆破區域內的傾斜煤層表面進行巖土剝離,形成第一抗滑煤柱、第二抗滑煤柱和第三抗滑煤柱三排抗滑煤柱且在第一抗滑煤柱、第二抗滑煤柱和第三抗滑煤柱上坡面側的傾斜煤層上分別預留第一保安平臺、第二保安平臺和第三保安平臺;
10.3)待所述禁止爆破區域外的煤層采掘完畢后,在所述禁止爆破區域的兩側沿著傾斜煤層從上向下修整兩條道路;
11.4)在禁止爆破區域內第一保安平臺和第二抗滑煤柱之間、第二保安平臺和第三抗滑煤柱之間、第三保安平臺的上坡面側的傾斜煤層表面分別鉆取形成排水平的鉆孔;
12.5)在所述排鉆孔內設置炸藥進行爆破;
13.6)爆破后傾斜煤層上形成三排水平的爆破漏斗,對爆破產生的巖石塊及排棄物料從下至上進行平整,將爆破松動的土層和坡底禁止爆破區域的排土堆放至第一保安平臺和第二抗滑煤柱之間的傾斜煤層表面上進行平整形成第一排土平臺,然后重復上述步驟,在第二保安平臺和第三抗滑煤柱之間的傾斜煤層表面形成第二排
聲明:
“用于露天礦的內排土場采排方法與流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