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實用新型涉及界樁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
背景技術:
2.采礦權界樁,作為指示礦區范圍界線的樁子,要求設置在采礦權礦區范圍拐點指定的地界處。界樁的材質、外形和尺寸一般根據登記機關的要求,在同一地域是統一的。
3.在礦政管理實踐中,采礦權界樁規格通常為單一結構的高大柱狀體,材質一般為混凝土、石材、鋼材等,混凝土界樁和石材界樁均預制品,形態為實心,比較笨重,運輸不方便;而鋼材界樁大多為空心,重量較輕,運輸亦方便,但我國鐵礦資源貧乏,界樁采用不銹鋼材質有浪費之嫌,除此之外,鋼材材質界樁一般具有較高的價值和使用價值,易被盜竊挪用,不利于界樁的保存與保護;被盜或破壞后恢復設立界樁時還需進行放樣測量,花費成本高。
技術實現要素:
4.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用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界樁易被盜竊挪用和被盜破壞后恢復設立界樁時還需放樣測量,花費成本高的缺陷,實現降低盜竊風險,即使破壞只需更換樁體,操作簡易方便,費用少。
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為預制鋼筋混凝土底座,嵌設于采礦權礦區范圍拐點指定的地界處;樁體,所述樁體可拆卸設置于底座的頂部,且為非金屬樁體,并且所述樁體的內部中空。
6.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還包括連接件,所述連接件設置于底座和樁體的側面,用于連接所述底座和所述樁體。
7.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所述連接件通過膨脹螺釘與所述底座緊固連接,且通過自攻螺釘與所述樁體連接。
8.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所述連接件為鋁合金連接件。
9.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所述連接件至少設置有四片,且均勻分布于所述樁體的底端外側。
10.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所述連接件為彎折狀。
11.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所述底座的豎直截面為梯形。
12.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所述樁體采用玻璃鋼或pvc材質制成。
13.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所述樁體的頂端封閉,底端開口;所述底座的頂端部分嵌入所述樁體的內部中空處。
14.根據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所述樁體的橫截面為正方形。
15.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組合式采礦權界樁,通過樁體為非金屬樁體,不
聲明:
“組合式采礦權界樁的制作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