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工程自卸車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車體,在所述車體上安裝有支架、配電柜、蓄電池和伸縮桿;
所述支架上安裝有光伏板;在所述配電柜內安裝有逆變器和儲存模塊;所述伸縮桿由空心桿和活動桿組成,所述活動桿滑動設置于所述空心桿內,所述活動桿與所述空心桿通過緊固螺釘固定;在所述活動桿的頂部固定有攝像頭和LED照明燈,在所述空心桿上固定有RFID讀寫器;
所述光伏板的電能輸出端與所述蓄電池的電量輸入端電連接,所述蓄電池的電量輸出端與所述逆變器的直流輸入端電連接,所述逆變器的交流輸出端分別與所述攝像頭、所述RFID讀寫器、所述照明燈和所述儲存模塊電連接,所述攝像頭和所述RFID讀寫器的數據輸出端與所述儲存模塊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工程自卸車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固定框架和電推桿,所述固定框架的底邊與所述車體鉸接,所述電推桿的伸縮端向上固定于所述車體頂部,在所述固定框架的底部設有滑槽,在所述滑槽內滑動設有滑塊,所述電推桿的伸縮端與所述滑塊鉸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礦山工程自卸車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固定于所述車體邊緣的固定套筒,所述固定套筒內滑動設有尖頭向下的尖頭銷桿。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礦山施工監管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礦山工程自卸車監管裝置。
背景技術:
非公路自卸車是在露天礦山為完成巖石土方剝離與礦石運輸任務而使用的一種重型自卸車,其工作特點為運程短、承載重,常用大型電鏟或液壓鏟進行裝載,往返于采掘點和卸礦點。
隨著數字化礦山不斷建立,礦山對車輛裝載狀態、拉運班次等信息越來越關注,由于很多礦山根據班次趟數計算效益和駕駛員收益,目前大部分礦山依然通過人工記錄班次趟數,經常會發生記錄數據的錯誤,而且會導致偽造班次趟數,多次記錄班次的現象,同時故意輕載以減少裝運時間,增多班次等現象也時有發生。
實用新型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便于礦山監控自卸車裝載狀況的礦山工程自卸車監管裝置。
本實用新型由如下技術方案實施:
一種礦山工程自卸車監管裝置,包括車體,在所述車體上安裝有支架、配電柜、蓄電池和伸縮桿;
所述支架上安裝有光伏板;在所述配電柜內安裝有逆變器和儲存模塊;所述伸縮桿由空心桿和活動桿組成,所
聲明:
“礦山工程自卸車監管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