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巖體定向致裂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管、發熱棒、充裝頭以及轉接頭;所述充裝頭連接在主管的第一端,所述轉接頭連接在主管的第二端,在所述轉接頭上設有第一接線柱;
在所述充裝頭上設置用于向主管內部充裝二氧化碳的充裝通道,在所述充裝通道中設有開啟和關閉充裝通道的針閥;
所述發熱棒包括底座及設置于所述底座上的紙管,所述紙管設于所述主管腔體內,所述充裝頭上、與所述充裝通道并行還設有安裝孔,所述發熱棒的底座旋合在所述充裝頭的安裝孔中,且所述底座尾部壓靠于所述充裝頭端面上,所述底座上預留有孔道,在所述孔道中設有第二接線柱,所述第二接線柱延伸于所述紙管內,所述紙管遠離所述底座的一端設有穿線孔,在所述第二接線柱、位于紙管內的一端上設有用于引燃的導線,所述導線軸向布設于所述紙管內,并從所述穿線孔中引出連接于所述轉接頭的第二接線柱上;
所述主管側壁軸向還設有切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致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發熱棒的底座尾部與所述充裝頭端面接觸處設有密封墊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致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裝頭包括端蓋,所述端蓋第一表面上具有凸臺,所述充裝通道與所述安裝孔軸向并行設置,所述充裝通道為階梯孔結構,包括第一階孔及第二階孔,所述第一階孔與第二階孔同軸設置,所述第一階孔貫穿所述端蓋第一表面及第二表面設置,所述第二表面與所述第一表面背對;
所述第二階孔軸向貫穿所述凸臺與所述第一階孔相連,所述第二階孔的孔徑大于所述第一階孔的孔徑,在所述第二階孔的側壁設有貫通凸臺側面的注入口,位于所述第二階孔的孔口到所述注入口之間的第二階孔內壁上具有第一螺紋;
所述安裝孔貫穿所述凸臺及端蓋設置,位于所述安裝孔的孔口到端蓋第一表面之間的安裝孔內壁上具有第二螺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致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充裝頭通過所述端蓋的第二表面焊接于所述主管的第一端,所述轉接頭焊接于主管的第二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致裂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包括端板、第一凸臺及第二凸臺,所述端板為倒圓頭矩形,在所述端板的第一表面上疊設有所述第一凸臺,在所述第一凸臺的上表面疊設有所述第二凸臺,且所述端板、第一凸臺及第二凸臺同軸設置;
所述第一凸臺與第二凸臺為圓柱體結構,所述第二凸臺的外圓周面上具有第三螺紋,所述端板的中心到邊緣的距離大
聲明:
“巖體定向致裂器及巖體定向爆破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