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玻璃纖維基材復合材料,所述玻璃纖維基材按照質量份計由以下組分組成:廢玻璃纖維100?200份;增容劑20?40份;抗氧劑5?10份;瀝濾液30?50份;通過將玻璃纖維復合材料廢棄物經過再次加工處理,并將其中含有的玻璃纖維過濾出來,對玻璃纖維加以循環使用,不但解決了環境和水污染的問題,而且還能避免產生大量的垃圾,減少垃圾產量,符合國家所提倡的環保要求,促進節能減排,實現了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使廢棄物成為資源化利用材料和綠色材料。
聲明:
“玻璃纖維基材復合材料及其制備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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