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開采時用人員安全防護避險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左防護板(1)以及右防護板(2),所述左防護板(1)以及右防護板(2)的上端轉動連接有頂塊(3),所述左防護板(1)以及右防護板(2)相互靠近的一側前后兩端均固定連接有固定塊(4),所述固定塊(4)的數量為四個且兩兩對稱設置,所述固定塊(4)相互靠近的一側開設有活動槽(5),左側所述活動槽(5)的內部設置有左轉動桿(6),右側所述活動槽(5)的內部設置有右轉動桿(7),所述左轉動桿(6)的內部設置有可移動的內連接桿(8),所述右轉動桿(7)的上端開設有連接孔(9),所述連接孔(9)的尺寸與內連接桿(8)相匹配,所述內連接桿(8)的下端設置有彈簧(10),所述彈簧(10)設置于左轉動桿(6)的內部,所述內連接桿(8)的中部穿設有銷桿(11),所述銷桿(11)的上端穿過左轉動桿(6)與外界相通。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開采時用人員安全防護避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防護板(1)以及右防護板(2)均采用金屬材質,所述左防護板(1)以及右防護板(2)相互遠離的一側設置有多個加強桿(12),所述加強桿(12)遠離左防護板(1)以及右防護板(2)的一側為弧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開采時用人員安全防護避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防護板(1)以及右防護板(2)的底部設置有底板(13),所述底板(13)的下側設置有多個齒條(14),所述齒條(14)的下端為尖端,所述齒條(14)的下端相互遠離傾斜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開采時用人員安全防護避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塊(3)的上端為弧形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開采時用人員安全防護避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塊(4)的上端正對活動槽(5)的位置穿設有卡件(15),所述卡件(15)與固定塊(4)活動連接,所述卡件(15)為板條狀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開采時用人員安全防護避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銷桿(11)的上端環側穿設有拉環(16)。
說明書
礦山開采時用人員安全防護避險裝置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安全防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礦山開采時用人員安全防護避險裝置。
背景技術
采礦業指對固體(如煤和礦物)、液
聲明:
“礦山開采時用人員安全防護避險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