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為一種納米前處理長效功能性復合材料及其織物,其中,該復合材料能被應用于紡絲制程中,而經紡絲程序形成紡織纖維材料,且該紡織纖維材料能經加工程序后被制成該織物,又,該復合材料至少是由一金屬功能材料與一塑性材料混合而成,該金屬功能材料占該復合材料的重量百分比為18%至22%,該塑性材料則占該復合材料的重量百分比為78%至82%,且該金屬功能材料至少包含納米鉑粒子、納米銀粒子、納米氧化鋅粒子與遠紅外線粒子。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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