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shū): 1.一種太陽(yáng)能電池,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底,所述基底具有第一邊緣以及第二邊緣,所述第一邊緣為所述基底沿第一方向的邊緣,所述第二邊緣為所述基底沿第二方向的邊緣;
鈍化層,所述鈍化層位于所述基底上;
多個(gè)副電極,所述副電極在所述基底上沿所述第二方向間隔排布,所述副電極沿所述第一方向延伸,所述副電極貫穿所述鈍化層與所述基底接觸;
兩條第一主電極,所述第一主電極位于所述鈍化層表面,所述第一主電極靠近第一邊緣,所述第一主電極包括:多個(gè)沿所述第二方向間隔排布的第一連接墊;第一連接線(xiàn),所述第一連接線(xiàn)與至少一個(gè)所述第一連接墊靠近所述第一邊緣的一側接觸;所述第一連接線(xiàn)包括第一連接段以及第二連接段,所述第二連接段的延伸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相同;
其中,所述第一連接段指的是位于第一個(gè)所述第一連接墊與相鄰的所述第二邊緣的第一連接線(xiàn),所述第二連接段指的是位于第一個(gè)所述第一連接墊與最后一個(gè)所述第一連接墊之間的第一連接線(xiàn);
至少兩條第二主電極,所述第二主電極位于所述鈍化層表面,所述第二主電極位于相鄰的所述第一主電極之間,所述第二主電極包括:多個(gè)沿所述第二方向間隔排布的第二連接墊;第二連接線(xiàn),所述第二連接線(xiàn)與至少一個(gè)所述第二連接墊接觸;
所述第二連接段與相鄰的所述第二連接線(xiàn)之間的第一間距小于相鄰的所述第二連接線(xiàn)之間的第二間距,其中,所述第一間距與第二間距的比值P范圍為1>P≥0.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太陽(yáng)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一方向,所述副電極與所述第一連接墊遠離所述第一邊緣的一側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太陽(yáng)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邊緣與所述第二邊緣的交界處具有倒角,所述第一主電極靠近所述倒角,沿所述第二方向,第一個(gè)所述第一連接墊和/或最后一個(gè)所述第一連接墊位于所述倒角沿所述第二方向以外的邊緣區域。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太陽(yáng)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線(xiàn)包括:靠近所述倒角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外側的第一連接段以及第二連接段,所述第二連接段與所述第一連接段相連接,所述第一連接段的截面積大于所述第二連接段的截面積。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太陽(yáng)能電池,其特征在于,沿所述第二方向,第一個(gè)所述第一連接墊的端部與所述倒角沿所述第二方向的邊緣之間的長(cháng)度小于或等于相鄰所述副電極之間的柵間距。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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