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礦用負壓定點取樣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可移動鉆孔裝置和可移動煤樣收集裝置;
所述可移動鉆孔裝置包括第一小車、液壓泵站、電控柜和鉆機,所述第一小車底部設有可鎖止的行走輪,頂部前端設有兩個支撐桿,后端設有兩個液壓支腿,所述鉆機底部設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底部的前端與支撐桿的頂端鉸連接,底部的后端與液壓支腿的頂端鉸連接,所述液壓泵站、電控柜均設于第一小車頂部且位于安裝板下方,所述液壓泵站用于給液壓支腿提供液壓動力,所述鉆機包括驅動箱和空心鉆桿,所述空心鉆桿從前到后依次設有導料段、光桿段和螺紋段,所述導料段外表面設有導料螺旋,所述光桿段穿設在導向座上,所述導向座固定在安裝板的前端,所述驅動箱設于安裝板的后端,所述螺紋段從驅動箱穿過且與驅動箱螺紋連接,所述驅動箱用于給空心鉆桿提供旋轉、進鉆和退鉆的驅動力,所述導料段的前端連接有鉆頭,所述鉆頭上設有吸料口,所述吸料口與空心鉆桿的內腔相連通,所述螺紋段的后端通過旋轉接頭連接有取樣軟管,所述取樣軟管的進料端與空心鉆桿的內腔相連通;所述驅動箱內通過軸承轉動連接有驅動齒輪和驅動套,所述驅動套螺紋連接在空心鉆桿的螺紋段上,且驅動套的外側設有與驅動齒輪相匹配的從動齒輪,所述驅動齒輪與從動齒輪嚙合連接,且驅動齒輪的中心設有傳動軸,所述傳動軸的一端伸出驅動箱且傳動連接有作為動力機構的正反轉減速電機,所述正反轉減速電機固定在驅動箱的外殼上;
所述可移動煤樣收集裝置包括第二小車、采樣罐和負壓泵,所述第二小車的底部也設有可鎖止的行走輪,所述采樣罐通過支架固定在第二小車頂部,所述采樣罐內設有氣固分離結構,且通過限位機構可拆卸連接有取樣盒,所述采樣罐上設有取樣口和排氣口,所述取樣口與取樣軟管的出料端可拆卸連接,所述排氣口通過排氣軟管與負壓泵的進氣口相連通,所述負壓泵的排氣管上設有多孔消音器;所述氣固分離結構包括設于采樣罐中部的豎隔板,所述豎隔板頂端與采樣罐頂部相連接,底端與采樣罐的底部之間留設有通風口,所述豎隔板將采樣罐的上部空間分割為慣性沉降腔和撞擊分離腔,所述采樣罐上的取樣口和排氣口分別設于慣性沉降腔和撞擊分離腔的頂部,所述撞擊分離腔的前后側壁上交錯設置有多個自由端傾斜向下的撞擊分離板,多個所述撞擊分離板間形成S形的煙氣走廊;所述取樣盒采用抽屜式機構可拆卸插放在采樣罐的底部,且
聲明:
“礦用負壓定點取樣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