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測量專用多功能礦燈,其特征在于:包括礦燈本體、固定安裝殼體、固定安裝夾組件、第一輔助燈頭和第二輔助燈頭,所述固定安裝殼體一端設有內螺紋,所述礦燈本體一端設有燈頭,所述礦燈本體遠離燈頭的一端設有外螺紋,所述礦燈本體通過螺紋連接設于固定安裝殼體上,所述固定安裝殼體外設有銜接套殼,所述固定安裝夾組件鉸接設于銜接套殼下端,所述礦燈本體上設有第一絕緣導線和第二絕緣導線,所述第一輔助燈頭設于第一絕緣導線上,所述第二輔助燈頭設于第二絕緣導線上;所述固定安裝夾組件包括固定夾體、固定安裝頭、活動夾體和活動安裝頭,所述固定安裝頭設于固定夾體一端,所述固定安裝頭上開設有固定安裝槽,所述固定夾體遠離固定安裝頭的一端設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中部開設有安裝槽,所述安裝板設有兩組,兩組所述安裝板分別鉸接設于固定安裝殼體下端,所述活動夾體中部鉸接設于固定夾體上,所述活動安裝頭設于活動夾體上,所述活動安裝頭上開設有活動安裝槽,所述活動安裝槽與固定安裝槽相對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測量專用多功能礦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安裝頭遠離固定夾體的一端設有第一固定塊,所述第一固定塊上設有第一固定孔,所述活動安裝頭遠離活動夾體的一端設有第二固定塊,所述第二固定塊上設有第二固定孔,所述第一固定孔和第二固定孔內通過螺紋連接設有固緊螺釘。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測量專用多功能礦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礦燈本體外側壁上設有第一繞線組和第二繞線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測量專用多功能礦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礦燈本體內設有蓄電池,所述燈頭、第一輔助燈頭和第二輔助燈頭均與蓄電池電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測量專用多功能礦燈,其特征在于:所述礦燈本體上設有燈頭開關、第一輔助燈頭開關和第二輔助燈頭開關,所述燈頭開關與燈頭電連接,所述第一輔助燈頭開關與第一輔助燈頭電連接,所述第二輔助燈頭開關與第二輔助燈頭電連接。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礦山測量輔助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礦山測量專用多功能礦燈。
背景技術
礦山測量時,需要使用到三腳架、礦燈、安全帽等設備,礦燈是礦用燈具或工礦燈具的簡稱,礦井里用的特制照明燈具的統稱。
現有的礦燈通常需要單獨攜帶使用,而且不便與其余的設備配合,使用不便,因此,
聲明:
“礦山測量專用多功能礦燈”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