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鋰電池綜合回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廢舊鋰電池電解液的無害化回收處理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鋰電池產量和消費量的逐年攀升,造成報廢量也不斷增加,所以對廢舊電池的綜合回收利用刻不容緩。據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預測,到2020年前后,我國純電動(含插電式)乘用車和混合動力乘用車動力電池,累計報廢量將達12~17萬噸。對于廢舊動力電池這一崛起的新興市場,在回收、拆解、梯次利用等方面,行業企業及新能源車企、電池生產企業正在加緊布局。隨著廢舊動力電池的蓬勃發展,對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也提出了關于全回收的要求,即要求廢舊動力電池每個組成部分均予以回收,目前,還沒有企業開展此工作。
其中,關于廢舊鋰離子電池回收處理系列要求要點如下:
1、禁止對收集的各種廢棄鋰離子電池進行直接焚燒及填埋處理;
2、利用火法冶金工藝進行廢棄鋰離子電池資源再生,其冶煉過程應當在密閉負壓條件下進行,以免有害氣體和粉塵逸出,收集的氣體應進行處理,達標后排放。
3、三廢排放要求。廢棄鋰離子電池回收處理工廠的廢氣排放應符合gb16297的要求;應設置污水凈化設施,工廠排放廢水應當符合gb8978和其他相關標準的要求;工廠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應妥善管理和無害化處理;工廠的人員作業環境應當滿足gbz1、gbz2.1和gbz2.2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4、鋰離子電池的拆解。將鋰離子電池拆解為外封裝材料、保護電路板、導線、極耳(五金片)、ptc、鋰離子電池芯等,然后根據各自特點分別進行處理。
5、電解液的處理。把廢棄鋰離子電池中的有機電解液分離,電解液宜采用提純再利用或裂解成燃料的方法處理。
6、隔膜的處理。正負極片間的隔膜應單獨回收處理。
鋰離子電池通常由金屬外殼和電池內部的正極、負極、電解液、隔膜共五部分組成。鋰電池中的電解液一般是將電解質六氟磷酸鋰(lifp6)溶解于有機溶劑中制備成1mol/l的溶液,有機溶劑為碳酸乙烯酯和碳酸二甲酯等比例的混合液。電解液中的六氟磷酸鋰具有較強的腐蝕性,遇水易水解并產生有毒氣體,而其中的有機溶劑也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危害。因而電解液是廢舊動力電池中最具危害性的物質,需要經過特殊方法將其回收或處理。
并且,電解液中的有機溶劑若是沒有得到合理的處置,將會對后續廢舊動力鋰電池中的正極材料、隔膜等其他材料的回收造成影響。主要的影響有以下兩個方面:(1)廢
聲明:
“廢舊鋰電池電解液的無害化回收處理方法及裝置與流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