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泡沫鋁,其特征在于,所述泡沫鋁中混合有增強相,所述增強相和泡沫鋁之間有金屬間化合物,所述金屬間化合物的熔點為400-55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泡沫鋁,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強相為陶瓷顆粒、晶須或短纖維中的一種,所述陶瓷顆粒為SiC或Al2O3顆粒,粒徑為200~400目;所述晶須為莫來石或尖晶石晶須,直徑0.2~0.5μm,長徑比20~60;所述短纖維為碳纖維,長度在20~80μ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泡沫鋁,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間化合物為塑性金屬與鋁合金形成,所述塑性金屬選自鋁、銅、鎂或錫粉中的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一種泡沫鋁,其特征在于,所述增強相與塑性金屬粉末的質量比為1:(2~6)。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泡沫鋁,其特征在于,所述塑性金屬為塑性金屬粉末,所述塑性金屬粉末的粒徑范圍為500~800目。 6.制備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泡沫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步驟如下: 步驟S1、制備改性增強相:將增強相與塑性金屬粉末按一定質量比混合均勻后壓塊,破碎、過篩,獲得外表面被塑性金屬粉末包裹的增強相,記為改性增強相; 步驟S2、制備泡沫鋁:取一定質量步驟S1所得改性增強相加入金屬粉末原料和發泡劑中混勻,制得發泡前驅體,發泡,制得泡沫鋁。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泡沫鋁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粉末冶金法制備泡沫鋁的原料包括金屬粉末原料、改性增強相和發泡劑,所述改性增強相的加入量為粉末冶金法制備泡沫鋁的原料的3.0wt%~9.0wt%,所述發泡劑的加入量為粉末冶金法制備泡沫鋁的原料的0.5wt%~1.0wt%,其余組分為金屬粉末原料。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泡沫鋁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粉末原料包括Al粉、Mg粉或AlMg50合金粉、Si粉或AlSi12合金粉、Cu粉和Sn粉,各元素的質量分數為Al:74~90%、Mg:3~6%、Si:3~8%、Cu:2~6%、Sn:2~6%,所述金屬粉末原料的粒度為200~400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泡沫鋁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發泡劑為氫化鈦。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泡沫鋁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2中所述發泡前驅體在發泡溫度為580~620℃,保溫5~20min后冷卻獲得性能增強的泡沫鋁。
說明書
泡沫鋁及其制備方法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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