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廢棄礦區酸性廢水處理系統。所述的處理系統由通過管道串聯的調節處理單元、化學處理一體化處理單元、清水處理單元、組合型人工濕地處理單元和水下森林單元組成;所述的化學處理一體化處理單元由通過管道依次連接的曝氣池、混合池、反應池和沉淀池組成。本廢棄礦區酸性廢水處理系統,能夠有效去除pH不小于3、重金屬超標、硝態氮超標的礦區酸性廢水,能夠有效控制廢棄礦區酸性廢水對下游水體、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通過具體實施發現,廢棄礦區酸性廢水經本處理方法處置后,出水能夠滿足pH為6~8、重金屬濃度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硝態氮基本滿足地表水IV標準。
聲明:
“廢棄礦區酸性廢水處理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