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地下開采礦山巖爆監測預警方法,其屬于礦山巖爆監測預警技術領域。包括以下步驟:步驟一:確定礦山地下巷道和采掘工作面的參數;步驟二:構建礦山微震監測系統;步驟三:確定礦山開采過程中的地應力;步驟四:確定礦山開采過程中微震活動率;步驟五:確定礦山開采過程中地應力與單位時間微震活動率增量;步驟六:確定礦山開采過程中地應力增載微震響應率參數;步驟七:確定礦山開采過程中巖爆監測預警判據。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將礦山地下開采工程地應力與微震活動率進行同時耦合監測,以此確定和建立礦山地下開采工程地應力與微震活動率的耦合集成動力預測參數,并運用該參數對礦山地下開采工程的巖爆災害進行實時監測預警。
聲明:
“地下開采礦山巖爆監測預警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