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采用沉井作為基坑圍護結構的施工方法,通過在擬挖基坑位置設下沉沉井,將沉井作為基坑的圍護結構,包括以下步驟:A:沿擬挖基坑外輪廓線預制沉井;B:挖土進行沉井下沉,也可同時進行射水下沉、頂部配重下沉輔助措施;C:下沉至設計基坑底標高;D:進行基坑封底,設置基坑底排水溝及集水井。本發明的施工方法針對擬建結構物所處的地質結構層范圍內不持力或地質結構層為巖層較難插打進鋼板樁,而卻需進行深基坑開挖支護施工的情況,相比于鋼板樁支護結構,具有施工簡單,施工進度快,費用成本低和基坑整體結構安全等優勢。
聲明:
“采用沉井作為基坑圍護結構的施工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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