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運輸用帶有緊急超速制動式礦車,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下端的左右兩側均對稱固定連接有固定板(2),兩組所述固定板(2)的內部分別轉動連接有連接軸(3),兩個所述連接軸(3)的前后兩端均固定連接有車輪(4),所述底板(1)的左右兩側的上端均固定連接有三個支撐柱(5),兩組所述支撐柱(5)的上端均共同固定連接有第一固定環(6),兩個人所述第一固定環(6)的內部均活動連接有連接柱(7),兩個所述連接柱(7)的之間固定連接有車廂(8),所述車廂(8)的右側下端均勻固定連接有多個齒牙(9),所述底板(1)的右側上端固定連接有防護殼(10),所述防護殼(10)的內部安裝有電機(11),所述電機(11)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有轉軸(12),所述轉軸(12)的左端固定連接有與多個齒牙(9)嚙合的第一齒輪(13),兩個所述第一固定環(6)的上端均固定連接有安裝板(14),兩個所述安裝板(14)相對的一側均轉動連接有轉動桿(15),兩個所述轉動桿(15)遠離安裝板(14)的一端均固定連接有第一連接板(16),兩個所述第一連接板(16)的上端共同固定連接有弧形蓋板(17)。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山運輸用帶有緊急超速制動式礦車,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連接軸(3)的外部均固定套接有第二固定環(25),兩個所述第二固定環(25)的表面均開設有凹槽(26),所述凹槽(26)的內部均勻安裝有多個棘爪(27)。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礦山運輸用帶有緊急超速制動式礦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下端對稱固定連接有第二連接塊(28),兩個所述第二連接塊(28)的下端均固定連接有與多個棘爪(27)配合使用的棘輪(29),且兩個棘輪(29)分別活動套接在第二固定環(25)的外部。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山運輸用帶有緊急超速制動式礦車,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連接柱(7)的外部均固定套接有第二齒輪(18),兩個所述轉動桿(15)的外部分別固定套接有第三齒輪(19)。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礦山運輸用帶有緊急超速制動式礦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蓋板(17)的上端連通有進料管(38),所述進料管(38)的上端固定連接有第二連接板(39),所述第二連接板(39)的表面開設有與進料管(38)配合使用的進料口(20)。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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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