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智慧型車式卸料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框架結構,所述框架結構包括底板、頂板及立柱,所述立柱均勻分布在底板上,所述頂板通過立柱固定于底板左半部分上方,所述頂板及立柱上設置有傾斜的支撐板;
皮帶運輸裝置,所述皮帶運輸裝置包括皮帶、陶瓷輥筒及機械調偏托輥組,所述機械調偏托輥組置于支撐板上,所述皮帶呈S型設置在陶瓷輥筒及機械調偏托輥組上;
溜槽,所述溜槽包括置于框架結構外側的側溜槽,及置于框架結構內部的垂直溜槽,側溜槽與垂直溜槽的入口相互聯通;所述側溜槽與垂直溜槽交界處設置有三通轉向裝置;所述側溜槽外側設置有振動電機;
行走裝置,所述行走裝置包括驅動裝置、主動輪及從動輪。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慧型車式卸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板下方的立柱從左至右依次下降高度,使上方的支撐板向下延伸并通過耳軸接頭與尾架連接;所述尾架另一端置于尾架底座上,所述尾架底座下方設置有從動輪,外側設置有樓道爬梯;位于所述尾架底座上方的皮帶上部設置有壓帶滾輪。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慧型車式卸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設置有PLC控制柜、干霧抑塵裝置、水箱;所述干霧抑塵裝置一端通過水管與水箱,另一端通過水管與位于溜槽輸出端口的噴嘴聯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慧型車式卸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動輪為兩組并置于框架結構下方,所述主動輪及從動輪兩側設置有軌道清掃器,位于兩側的主動輪及從動輪的軌道清掃器的外側還設置有阻擋緩沖器,位于中間主動輪的右側框架上設置有夾軌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慧型車式卸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與立柱之間、立柱與支撐板之間設置有加強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慧型車式卸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陶瓷輥筒包括第一調向陶瓷滾輪及第二調向陶瓷滾輪,所述第一調向陶瓷滾輪置于頂板上并與支撐板上的機械調偏托輥組相適配,所述第二調向陶瓷滾輪置于底板右部,所述皮帶依次與第一調向陶瓷滾輪及第二調向陶瓷滾輪呈S型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慧型車式卸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電機為兩組并通過螺栓固定于側溜槽外側,所述振動電機的輸出端設置有柔性橡膠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慧型車式卸料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溜槽及垂直溜槽的入口上方設置有漏斗支
聲明:
“智慧型車式卸料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