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底架、行走結構以及升降支腿(2);
所述升降支腿(2)的一端連接于寬度調節組件,另一端連接于對應的所述行走結構,且所述升降支腿(2)可伸縮升降,以使所述底架抬高或降低。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支腿(2)為升降油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油缸與所述底架可拆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可擺動的設置有寬度調節組件;
所述寬度調節組件的一端與所述底架轉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升降支腿(2)轉動連接,以調節相對設置的兩行走結構之間的距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寬度調節組件的數量與所述行走結構的數量相同,且所述寬度調節組件與所述行走結構一一對應設置;
所述寬度調節組件包括擺動懸臂(3)和擺臂油缸(9),所述擺動懸臂(3)的一端轉動連接于所述底架,另一端轉動連接于所述升降支腿(2),所述擺臂油缸(9)的一端鉸接于所述底架,另一端鉸接連接于所述擺動懸臂(3);
所述擺動懸臂(3)相對于所述底架轉動的轉動軸垂直于所述底架所在平面。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結構為行走履帶(1),且所述行走履帶(1)的數量為四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其特征在于,其中兩個所述行走履帶(1)設置于所述底架的前端,另外兩個所述行走履帶(1)設置于所述底架的后端。
8.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安裝有多個傾角傳感器,且不同的所述傾角傳感器安裝于不同的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的上表面安裝有拔樁油缸(7),所述升降支腿(2)伸出過程中提供的推力大于所述拔樁油缸(7)伸出過程中提供的推力。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架安裝有動力站(4)和配重(8),且所述動力站(4)和所述配重(8)均與所述底架可拆卸連接。
說明書: 一種自行式全
聲明:
“自行式全回轉全套管鉆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