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用于土壤修復的破碎、混勻一體化智能修復設備,其特征在于,該設備包括進料系統、加藥系統、破碎混合系統、出料系統和自動控制系統;所述進料系統包括振動篩、進料斗、進料皮帶輸送機,進料斗位于振動篩的下方,進料皮帶輸送機的一端伸入進料斗內,另一端位于加藥系統的下方,進料皮帶輸送機配有進料減量稱重式自動計量裝置;所述加藥系統包括液態藥倉和固態藥倉,液態藥倉和固態藥倉位于進料輸送皮帶的末端上方,液態藥倉和固態藥倉的底部分別設有出口以及土壤感應器,液態藥倉的出口設有液態藥劑減量稱重式自動計量裝置,固態藥倉的出口設有固態藥劑減量稱重式自動計量裝置;所述破碎混合系統位于加藥系統的后下方,破碎混合系統包括土壤切割器和三軸旋轉錘,土壤切割器位于進料皮帶輸送機的后方,三軸旋轉錘位于土壤切割器的下方;所述出料系統位于破碎混合系統的后方,出料系統包括出料皮帶輸送機,出料皮帶輸送機的上方安裝有連續翻拋混勻裝置,出料皮帶輸送機的末端后方安裝有高速剪切混勻裝置,高速剪切混勻裝置的下方設有混合物料出料口;進料系統、加藥系統、破碎混合系統和出料系統均與自動控制系統相連接,通過自動控制系統實現自動控制進料、加藥、破碎混合及出料的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土壤修復的破碎、混勻一體化智能修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篩為大傾角直線振動篩,其朝后側向上傾斜20°,并配有多種不同規格的可拆卸篩網,以適應不同土壤的破碎要求。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用于土壤修復的破碎、混勻一體化智能修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料皮帶輸送機的上方安裝有可撥動土壤便于輸送的旋轉刮輪。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用于土壤修復的破碎、混勻一體化智能修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態藥倉和固態藥倉設置在雙層箱體內,內層箱體為液態藥倉,內層箱體與外層箱體之間的空腔為固態藥倉,固態藥倉的頂部設有固態藥劑注入口,其底部出口設有固態藥劑投送口,液態藥倉的頂部設有液態藥劑注入口,其底部出口設置液態藥劑噴灑器,雙層箱體上安裝有運行狀態指示燈。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用于土壤修復的破碎、混勻一體化智能修復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土壤切割器為擺動式土壤切割器,土壤切割器包括旋轉軸和螺旋葉片,螺旋葉片安裝在旋轉軸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用于土壤修復的破碎、混勻一體
聲明:
“用于土壤修復的破碎、混勻一體化智能修復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