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站座板機構,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左側邊桿,其具有一段左中心直線;右側邊桿,其具有一段右中心直線,所述的左中心直線與所述的右中心直線位于同一個平面內;滑動件,所述的滑動件沿著所述的左中心直線的方向與所述的左側邊桿相滑動地連接,或/和,所述的滑動件沿著所述的右中心直線的方向與所述的右側邊桿相滑動地連接;上連桿,所述的上連桿的一端部與所述的滑動件通過第一轉軸相樞軸連接;下連桿,所述的下連桿的一端部與所述的上連桿的另一端部通過第二轉軸相樞軸連接,所述的下連桿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左側邊桿通過第三轉軸相樞軸連接;所述的下連桿的另一端部與所述的右側邊桿也通過第三轉軸相樞軸連接;站座板,所述的上連桿上或/和所述的下連桿上連接有站座板,所述的站座板具有一個承載表面;所述的站座板機構具有下列三個工作狀態中的至少兩個工作狀態:第一工作狀態時所述的上連桿上連接的站座板的承載表面大致上平行于水平面;第二工作狀態時所述的下連桿上連接的站座板的承載表面大致上平行于水平面;第三工作狀態時所述的上連桿及所述的下連桿都靠攏到所述的左側邊桿和所述的右側邊桿;所述站座板機構還包括鎖定機構或/和限位機構;所述的鎖定機構具有鎖定狀態和解鎖狀態,所述的鎖定機構用于在鎖定狀態下將所述的站座板機構鎖定在相應的工作狀態,在解鎖狀態下,所述的站座板機構能夠在各工作狀態之間轉換;所述的站座板機構在所述的第一工作狀態或所述的第二工作狀態時,所述的限位機構用于對所述的滑動件或所述的上連桿進行限位。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站座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中心直線與所述的右中心直線相互平行。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站座板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滑動件包括左滑動件和右滑動件,所述的上連桿包括左上連桿和右上連桿,所述的下連桿包括左下連桿和右下連桿;所述的第一轉軸包括第一左轉軸和第一右轉軸;所述的第二轉軸包括第二左轉軸和第二右轉軸;所述的第三轉軸包括第三左轉軸和第三右轉軸;所述的左滑動件沿著所述的左中心直線的方向與所述的左側邊桿相滑動地連接,所述的右滑動件沿著所述的右中心直線的方向與所述的右側邊桿相滑動地連接;所述的左上連桿的一端部與所述的左滑動件通過所述的第一左轉軸相樞軸連接,所述的右上連桿的一端部與所述的右滑動件通過所述的第一右轉軸相樞軸連接;所述的左下連桿的
聲明:
“站座板機構及兒童推車”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