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可拆分式輥式破碎機,包括支架(1)、操作臺(2)、物料斗(3)、驅動電機(4)、轉動帶(5)、破碎軸(6)和固定裝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臺(2)與支架(1)的表面固定連接,所述物料斗(3)與操作臺(2)的表面設置,所述驅動電機(4)設置在操作臺(2)的表面,所述驅動電機(4)的驅動端傳動連接有轉動帶(5),所述破碎軸(6)與物料斗(3)的內壁傳動連接,所述轉動帶(5)遠離驅動電機(4)的一端與破碎軸(6)的表面傳動連接,所述固定裝置(7)設置在操作臺(2)的表面,所述固定裝置(7)包括安裝塊一(71),所述安裝塊一(71)與操作臺(2)的表面固定連接,所述操作臺(2)靠近安裝塊一(71)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安裝塊二(72),所述安裝塊一(71)的表面轉動連接有套環一(7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分式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塊二(72)的表面轉動連接有套環二(74),所述套環一(73)和套環二(74)與驅動電機(4)的表面套設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可拆分式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環二(74)的內壁固定連接有固定彈簧(75),所述固定彈簧(75)的表面固定連接有連接塊(76),所述連接塊(76)與套環二(74)的內壁滑動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可拆分式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塊(76)的表面固定連接有提桿(77),所述提桿(77)的表面固定連接有卡塊(78),所述卡塊(78)與套環二(74)的表面插設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拆分式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物料斗(3)的內壁設置有防護裝置(8),所述防護裝置(8)包括擋板(81),所述擋板(81)與物料斗(3)的內壁滑動連接,所述物料斗(3)的表面轉動連接有驅動塊(82),所述驅動塊(82)的表面固定連接有齒輪(83),所述齒輪(83)與擋板(81)的表面嚙合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可拆分式輥式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塊(82)遠離齒輪(83)的一端固定連接有轉動輪(84),所述物料斗(3)的表面固定連接有安裝片(85),所述安裝片(85)的表面滑動連接有插銷(86),所述插銷(86)與擋板(81)的表面插設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
聲明:
“可拆分式輥式破碎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