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MIM用破碎機,包括破碎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箱(1)的內部對稱轉動連接有破碎輥(4),兩組所述破碎輥(4)的一端均固定連接有相互嚙合的齒輪(6),所述破碎箱(1)的一側壁固定連接有第一電機(5),所述第一電機(5)的輸出端與一組所述破碎輥(4)固定連接,所述破碎輥(4)的下方設有網篩(10),所述破碎箱(1)的一側壁開設有出料口(9),所述出料口(9)的內部設有U形導板(16),所述U形導板(16)與所述網篩(10)固定連接,所述網篩(10)遠離所述U形導板(16)的一端與所述破碎箱(1)的內壁轉動連接,所述U形導板(16)的底部設有激振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IM用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箱(1)的內壁對稱固定連接有與兩組所述破碎輥(4)相適配的導料座(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IM用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篩(10)的頂部遠離所述U形導板(16)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擋板(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IM用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U形導板(16)的兩側均固定連接有連接板(13),所述U形導板(16)的下方設有與所述破碎箱(1)固定連接的支撐板(12),兩組所述連接板(13)與所述支撐板(12)之間均固定連接有彈簧(15)。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MIM用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板(13)的頂部對稱固定連接有直角板(14),兩組所述直角板(14)均與所述U形導板(16)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MIM用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激振機構包括固定連接于所述支撐板(12)頂部的第二電機(17),所述第二電機(17)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有凸輪(18),所述凸輪(18)的頂部抵接有頂塊(19),所述頂塊(19)與所述U形導板(16)的底壁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IM用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篩(10)的下方設有第一接料箱(7),所述U形導板(16)的下方設有第二接料箱(8)。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MIM用破碎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破碎箱(1)的頂部固定連接有相連通的進料斗(2)。
說明書: 一種MIM用破碎機技術領域[0001] 本申請涉及金屬破碎設備領域,尤
聲明:
“MIM用破碎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