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除氯用可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納箱(1),其底端設置到濾水箱(2)內,且接納箱(1)內設有兩組空腔,所述接納箱(1)的頂端安裝有三組電動氣缸(6),位于兩側的所述電動氣缸(6)用于壓縮垃圾,位于中間的所述電動氣缸(6)用于隔離兩組空腔,所述接納箱(1)的背側安裝有用于排料的排料氣缸(11);
焚燒爐(4),其邊側設置有可偏轉的滑道(3),該滑道(3)用于連通焚燒爐(4)和接納箱(1)邊側預設的進口端,所述焚燒爐(4)的邊側安裝有封口氣缸(12),該封口氣缸(12)用于封堵該進口端;以及分解爐(5),其分布于焚燒爐(4)的一側,且分解爐(5)與焚燒爐(4)之間通過氣管連通,該氣管上安裝有引風機(9),所述分解爐(5)用于吸附氯離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除氯用可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納箱(1)的前側安裝有控制面板(7),且控制面板(7)用于操控整個回收裝置,所述接納箱(1)兩側與濾水箱(2)對應的位置處開設有若干通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除氯用可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位于兩側的所述電動氣缸(6)輸出端上均設置有壓板(61),位于中間的所述電動氣缸(6)輸出端上設置有隔板(62)。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除氯用可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料氣缸(11)的輸出端上設置有推料板,所述接納箱(1)的前側裝配有出口板(8),且出口板(8)與推料板的規格一致。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除氯用可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道(3)的截面呈“”形,且滑道(3)的一側與焚燒爐(4)的進口端之間通過轉軸連接,另一側與出口板(8)位置對應。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除氯用可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口氣缸(12)的輸出端上設置封板(121),該封板(121)與滑道(3)之間通過傳動桿(14)傳動連接,所述滑道(3)的底側安裝有稱重傳感器(13)。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除氯用可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解爐(5)的底側安裝有旋風筒,且分解爐(5)的表面安裝有冷風機(10)。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除氯用可
聲明:
“水泥窯協同處理垃圾除氯用可回收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