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含鹽廢液焚燒爐出灰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沉鹽箱(10)、連通至所述沉鹽箱(10)內的后處理組件(20)以及設置在所述后處理組件(20)和所述沉鹽箱(10)連接處的管口組件(30),所述后處理組件(20)包括連通至所述沉鹽箱(10)內的循環風管(270)以及驅動所述循環風管(270)內空氣流動的循環風機(250),所述管口組件(30)包括安裝在所述循環風管(270)內的復位堵塞件(310)以及安裝在所述循環風管(270)內的風向調節件(320),所述復位堵塞件(310)包括穿插在所述循環風管(270)內的塞環(311)、對應所述塞環(311)活動設置在所述循環風管(270)內的所述塞柱(312)以及設置在所述塞環(311)和所述塞柱(312)之間的所述彈性件(313),所述塞柱(312)上開有相互連通的供氣孔道(315)以及風孔(316),所述塞環(311)對所述風孔(316)進行封堵,所述風向調節件(320)包括套設且連通所述循環風管(270)的球罩(410)、鉸接在所述球罩(410)上的錐狀管口(420)以及控制所述錐狀管口(420)轉動的連桿(430),所述連桿(430)可控制所述錐狀管口(420)繞所述球罩(410)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鹽廢液焚燒爐出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塞柱(312)中設有彈性臺階(314),所述彈性件(313)設置在所述塞柱(312)和所述彈性臺階(314)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鹽廢液焚燒爐出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氣孔道(315)沿所述塞柱(312)的軸向設置,所述風孔(316)沿所述塞柱(312)的徑向開設,所述風孔(316)有多個,所述風孔(316)沿所述塞柱(312)的周向均勻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鹽廢液焚燒爐出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球罩(410)上安裝有鉸接柱(411),所述錐狀管口(420)鉸接至所述鉸接柱(411)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含鹽廢液焚燒爐出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柱(411)上套設有控制盤(412),所述錐狀管口(420)固定連接至所述控制盤(412)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鹽廢液焚燒爐出灰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風管(270)上安裝有密封板(2
聲明:
“含鹽廢液焚燒爐出灰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