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帶有導向機構的霧化廢液廢氣焚燒爐,包括爐體(1)、設置于爐體(1)一端的廢液霧化口(2)以及設置于爐體(1)另一端的煙氣出口(7),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1)靠近所述廢液霧化口(2)一端設置有燃燒器接口(3),所述爐體(1)靠近所述燃燒器接口(3)一端側面底端設置有廢氣進口(4),所述爐體(1)內部兩端分別固定安裝有高溫導向板(9),所述高溫導向板(9)之間設置有用于廢氣和廢液螺旋焚燒處理的緩沖機構,所述爐體(1)底端在所述高溫導向板(9)之間對稱設置有第一電偶接口(5)和第二電偶接口(6),所述第一電偶接口(5)和所述第二電偶接口(6)內部分別安裝有熱電偶(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導向機構的霧化廢液廢氣焚燒爐,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高溫導向板(9)顛倒相向設置,其中靠近所述廢氣進口(4)的所述高溫導向板(9)傾斜向上,且靠近所述煙氣出口(7)的所述高溫導向板(9)傾斜向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帶有導向機構的霧化廢液廢氣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溫導向板(9)橫截面呈“廠”字形,且側表面與所述爐體(1)內壁密封相切,所述高溫導向板(9)彎折處設置有圓角,且傾斜角度為15°?30°。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帶有導向機構的霧化廢液廢氣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機構包括固定嵌入于所述爐體(1)內部的三個螺旋導向板(10),三個所述螺旋導向板(10)等距設置,且對角之間分別開設有煙道進口(11),相鄰兩個所述螺旋導向板(10)之間設置有水平隔離板(1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帶有導向機構的霧化廢液廢氣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煙道進口(11)切口形狀呈扇形狀,且不大于所述螺旋導向板(10)的四分一面積。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帶有導向機構的霧化廢液廢氣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隔離板(12)交錯設置于所述煙道進口(11)之間,且與所述煙道進口(11)側邊相平行。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帶有導向機構的霧化廢液廢氣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偶接口(5)和所述第二電偶接口(6)均設置于所述高溫導向板(9)與所述螺旋導向板(10)之間,所述第一電偶接口(5)對應的所述熱電偶(8)延伸至所述高溫導向板(9)內側底端,所述第二電偶接口(6)對
聲明:
“帶有導向機構的霧化廢液廢氣焚燒爐”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