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無鈷正極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a)將廢舊無鈷電池進行放電及拆解,得到無鈷正極片,將所述無鈷正極片浸泡于溶劑中,再進行干燥及第一焙燒,得到第一極片;
(b)將步驟(a)中所述的第一極片進行破碎處理,去除正極集流體以獲取第一正極物料,再進行球磨處理,得到第二正極物料;
(c)將步驟(b)中所述第二正極物料與鋰源混合,得到物料A,將所述物料A與助熔劑混合,再進行第二焙燒,得到再生正極材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鈷正極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無鈷電池中,無鈷正極材料的化學式為LiNiqM1?qO2,其中,0.5≤q≤0.95,M選自Mn和Al中的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鈷正極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特征(1)至(5)中的至少一種:(1)所述溶劑包括碳酸二甲酯和碳酸二乙酯中的至少一種;
(2)所述浸泡的時間為20~30h;
(3)所述干燥的溫度為70~85℃;
(4)所述第一焙燒的溫度為300~500℃,所述第一焙燒的時間為4~6h;
(5)所述第一焙燒在空氣氣氛下進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鈷正極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特征(1)至(2)中的至少一種:(1)所述球磨處理的時間為50~70min;
(2)所述球磨處理的過程中,球磨介質的直徑為3~8mm,線速度為3~8m/s。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鈷正極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特征(1)至(2)中的至少一種:(1)所述第二正極物料的平均粒徑D50≤6.5μm;
(2)所述鋰源和所述第二正極物料的摩爾比為0.05~0.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鈷正極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特征(1)至(2)中的至少一種:(1)所述助熔劑包括氧化鉬、鉬酸銨、氧化硼、氟化鉀、氯化鈣、氯化鋰、氧化鉛、三氧化釩、五氧化釩、偏釩酸銨和氯化鈉中的至少一種;
(2)所述助熔劑的添加量X為1%~5%,所述助熔劑的添加量X為所述助熔劑的質量占所述物料A的質量的百分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鈷正極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特征(1)至(2)中的至少一種:(1)所述助熔劑的添加量X與所述第二
聲明:
“無鈷正極材料的回收再利用方法、再生正極材料和電池”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