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利用廢舊NCM三元電池粉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1)還原焙燒:將廢舊NCM三元電池粉在隔絕氧氣的條件下,加入還原劑進行焙燒,得到焙燒后電池粉;
(2)碳酸氫化反應除雜:將焙燒后電池粉加水制漿,通入二氧化碳進行碳酸氫化反應除雜,固液分離,得到反應后液和鎳鈷錳渣;
(3)除氟磷:向反應后液中加入氫氧化鋯,固液分離,得到除氟磷后鋰液和除氟磷渣;
(4)熱分解:將除氟磷后鋰液進行熱分解,固液分離,得到碳酸鋰晶體和母液,碳酸鋰晶體經洗滌、干燥、粉碎后得到電池級碳酸鋰。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廢舊NCM三元電池粉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還原劑為碳粉,還原劑用量為廢舊NCM三元電池粉質量的5?20%,焙燒溫度為700?1200℃,焙燒時間為1?3h。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廢舊NCM三元電池粉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水與焙燒后電池粉的質量比為5?15:1;碳酸氫化反應時間為1?4h,溫度為
25?50℃,二氧化碳過量系數為1.5?3.0。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廢舊NCM三元電池粉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反應后液的pH為7?9。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廢舊NCM三元電池粉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氫氧化鋯用量為反應后液中氟總質量的20?100倍。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廢舊NCM三元電池粉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所述除氟磷溫度為20?95℃,除氟磷級數為1?3級,除氟磷時間為1?4h。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廢舊NCM三元電池粉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所述熱分解溫度為85?95℃,熱分解時間為1?4h。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廢舊NCM三元電池粉生產電池級碳酸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對步驟(3)中的除氟磷渣進行洗滌、再生,具體如下:先對除氟磷渣加水洗滌,去除其夾帶的含鋰溶液,得到第一洗液和洗后除氟磷渣,向洗后除氟磷渣中加入氫氧化鋰溶液進行解吸,解吸時pH控制在10?12,固液分離得到解吸后除氟磷渣和解吸液,再次對解吸后除氟磷渣洗滌,得到第二洗液和再生氫氧化鋯,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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