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用于二次可充電鋰電池負極的活性材料,其中所述活性材料基于具有通式Li2Ti3O7或Li2.28Ti3.43O8的摻雜或未摻雜的含碳鋰鈦斜方錳礦氧化物。所述活性材料包含具有通式Li2-4cCcTi3O7(其中0.1<c<0.5)的經碳取代的斜方錳礦相,及多于0.1摩爾%的具有通式Li1+xTi2-xO4(其中0<x<0.33)的尖晶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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