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煤炭分選技術領域,涉及選煤生產,尤其是一種井下選煤廠生產方法及系統。背景技術:傳統煤礦設計在采煤作業中,原煤在井下一般只做粗破處理后由提升系統或帶式輸送機運輸升至地面后再進行洗選作業。工業場地選煤廠一般需要建設原煤倉、篩分破碎車間、主廠房、壓濾車間、產品倉、濃縮池及泵房以及相關輔助設施。選煤廠占地面積達數十公頃,且煤礦建設廠址多為偏遠鄉村或山區溝壑,對于偏遠鄉村,征地和拆遷困難,費用高,對于山區溝壑,工業場地狹窄,開山和護坡費用較高。對此類情況,在地面建設選煤廠遇到了問題和挑戰。此外,煤礦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固體廢棄物矸石,傳統的方式是直接堆放于地表,形成矸石山。地表堆積的矸石對礦區生態環境和條件帶來很大的威脅與危害,包括侵占土地,導致空氣環境、水質和土壤的污染等。隨著環保意識的提高,礦區開發過程的環境標準和相關要求日趨嚴格,環境污染等負面效應越來越難以被接受,甚至影響到煤礦的生存。國內目前有很多煤礦通過矸石井下回填作為減少矸石排放的主要措施,洗選后矸石通過輔助運輸下井回填,這部分無效提升和運輸增加了生產成本,也降低了礦井的實際產能。尤其對于煤質較差的礦井,矸石含量大嚴重制約了煤礦的生產能力,若減少矸石的提升量,相當于增加了礦井生產能力。目前國內對于井下排矸技術的應用有一些實例,其多為原煤的預排矸作業,在晉中能源邢東煤礦應用了跳汰排矸工藝,在新汶礦業集團濟陽礦應用了淺槽重介排矸工藝,但至今沒有整個選煤廠生產系統全部建設于井下的實施案例。技術實現要素: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局限性和困難,提供一種井下選煤廠生產方法及系統,其將選煤廠整體建設于井下,礦井與選煤廠統一考慮,洗選后產品通過提升系統或帶式輸送機運輸升至地面產品倉,洗選后矸石直接用于井下充填采空區。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本發明首先提出一種井下選煤生產方法:該方法將選煤廠建設于井下,洗選后多種產品煤通過提升系統或帶式輸送機運輸升至地面產品倉,洗選后矸石直接用于井下充填采空區。進一步,以上選煤廠生產方法采用塊煤重介淺槽分選,末煤不洗選,粗煤泥采用濃縮分級旋流器和高頻篩回收,細煤泥采用壓濾機回收,選煤廠實現洗水閉路循環。本發明還提出一種用于實現上述方法的井下選煤廠生產系統:包括原煤倉、篩分硐室、淺槽主洗硐室、煤泥水系統硐室、壓濾硐室、混煤倉、精煤倉、主井、矸石脫介硐室、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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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