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中心匯流混合件(1)、至少兩個排礦支管(8)以及排礦總管(11),所述中心匯流混合件(1)位于濃密池中心柱(6)內且位于濃密池體(5)下方,中心匯流混合件(1)呈漏斗狀,由上部倒置的圓臺(19)和下部的豎直管(4)組成,在圓臺(19)與豎直管(4)的連接處設置有兩層環形齒槽,分別為內圈環形齒槽(2)和外圈環形齒槽(3);所述排礦支管(8)接入圓臺(19);所述排礦總管(11)與豎直管(4)相連,并接至濃密池中心柱(6)外,排礦總管(11)上設有閥門(1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礦支管(8)設有四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豎直管(4)下端設有緩沖槽(16),緩沖槽(16)位于排礦總管(11)與豎直管(4)的連接處下方。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濃密池體(5)下方設有底部管廊(18),底部管廊(18)呈圓弧狀,所述排礦總管(11)穿過底部管廊(18),所述第一閥門(12)位于底部管廊(18)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管廊(18)的圓弧角度不大于90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內圈環形齒槽(2)上的齒與外圈環形齒槽(3)上的齒錯開布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圈環形齒槽(2)和外圈環形齒槽(3)上分別均勻設置有8個齒。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礦總管(11)外部設有套管(17),套管(17)與豎直管(4)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礦支管(8)傾斜設置。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礦總管(11)傾斜設置。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礦山工程領域,具體涉及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
背景技術
一般大型混凝土濃密池設底部中心柱和底部環廊,池體底部為緩傾斜的圓錐形,池體的內壁
聲明:
“濃密池底部中心均勻排礦的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