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地質災害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隨震載體、紅外發射器、抗震載體、紅外接收器和報警器;
所述紅外發射器固定在所述隨震載體上;所述紅外接收器的數量為多個,多個所述紅外接收器固定在所述抗震載體上且沿圓周均勻分布;未發生震動時,所述紅外發射器正對所述圓周的中心;每個所述紅外接收器的輸出端均與所述報警器連接;所述紅外接收器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紅外發射器發出的紅外信號時向所述報警器發送脈沖信號;所述報警器用于在接收到所述脈沖信號時發出警報;
當發生震動時,震動帶動所述隨震載體震動,從而引起所述紅外發射器震動,導致紅外發射器的發射角度發生偏移,從而使發出的紅外信號被所述紅外接收器接收,引起所述報警器發出警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地質災害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隨震載體為剛性材質;所述隨震載體包括地面基體和地下震動傳遞柱;所述地面基體位于地面以上,所述紅外發射器固定在所述地面基體上;所述地下震動傳遞柱向下插入地面以下;所述地面基體與所述地下震動傳遞柱剛性連接;所述地下震動傳遞柱用于將地下的震動傳遞到所述地面基體上,從而帶動所述紅外發射器震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山地質災害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載體包括抗震結構以及固定在所述抗震結構上的接收器載體;所述紅外接收器固定在所述接收器載體上;所述抗震結構用于削減由地面傳遞至所述接收器載體上的震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礦山地質災害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抗震結構為懸浮結構、減震器和阻尼器中的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地質災害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紅外接收器所形成的圓周的半徑大小與所述圓周中心至所述紅外發射器之間的距離大小成正比。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礦山地質災害預警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防風罩;所述地面基體、所述紅外發射器、所述抗震載體和所述紅外接收器均被罩在所述防風罩內;所述防風罩用于防止風力的影響。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災害檢測領域,特別是涉及礦山地質災害預警系統。
背景技術
礦山地質災害的檢測直接影響到礦山工作人員的安全。準確及時的對礦山地質進行檢測預警能夠保證礦山工作人員及時撤離危險區域,減少傷亡的發生。
目前礦山地質災害預警系統通常采用直接檢測震
聲明:
“礦山地質災害預警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