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礦山地質用液態物質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管體(1)和取樣存儲瓶體(2),所述主管體(1)的兩端分別固定連通有第一U型管(3)和第二U型管(4),所述第一U型管(3)和第二U型管(4)遠離主管體(1)的一端分別固定連通有第一取樣管(5)和第二取樣管(6),所述取樣存儲瓶體(2)的頂部固定連通有瓶管(9),所述第二U型管(4)的內部設置有第一支撐板(10),所述第一支撐板(10)位于瓶管(9)的上方,所述第一支撐板(10)兩端的側壁上均固定連接有第一固定桿(11),所述第一固定桿(11)的另一端與第二取樣管(6)的內管壁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板(10)的底部固定連接有頂桿(12),所述瓶管(9)的內部設置有第二支撐板(13),所述第二支撐板(13)兩端的側壁上均固定連接有第二固定桿(14),所述第二固定桿(14)的另一端與瓶管(9)的內管壁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撐板(13)的頂部固定連接有彈力彈簧(15),所述彈力彈簧(15)的另一端固定連接有封板(16),所述封板(16)的上方設置有密封環(17),所述密封環(17)與瓶管(9)的內壁固定連接,且所述密封環(17)的頂部開設有進液口(18),所述頂桿(12)穿過進液口(18)的一端與封板(16)接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地質用液態物質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取樣管(6)的外管壁上套接有套環(7),所述套環(7)頂部遠離主管體(1)的一端固定連接有握桿(8)。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地質用液態物質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板(16)的直徑大于密封環(17)的內徑,且所述封板(16)的直徑小于密封環(17)的外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地質用液態物質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封板(16)的頂部涂設有橡膠涂層。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地質用液態物質取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瓶管(9)螺紋插接在第二取樣管(6)遠離第二U型管(4)的內部。
說明書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液態物質取樣技術領域,具體為礦山地質用液態物質取樣裝置。
背景技術
礦山指有一定開采境界的采掘礦石的獨立生產經營單位。礦山主要包括一個或多個采礦車間(或稱坑口、礦井、露天采場等)和一些輔助車間,大部分礦山還包括選礦場(洗煤廠)。礦
聲明:
“礦山地質用液態物質取樣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