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將氨堿法生產過程中作為燃料的煤產生的灰燼廢棄物和從該生產過程中獲得的蒸餾廢棄物的排放與儲存在廢棄的鹽穴(10)中。在廢棄的鹽穴(10)中,氨堿法生產純堿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和原材料煤的廢料被儲存在容積與鹽水體積相等的空間中。因此,消除了可能對環境造成損害的廢料,并且使廢料罐的成本降到最低,并提供了解決固體廢料(80)儲存問題的方法,固體廢料(80)儲存是氨堿法最重要的成本支出之一。
聲明:
“在鹽穴中采用氨堿法生產純堿過程中得到的廢料的儲存”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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