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處理電池材料廢水的物質,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重量份數的物質:堿石灰2-9份,離子交換樹脂1-7份,鹽酸3-8份,硫酸鐵5-14份,氨水3-8份,沒食子酸1-8份,貝殼的外殼粉末30-45份,PC5-9份,PA10-16份,硅藻土5-16份,海泡石5-16份,麥飯石10-35份。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先通過化學沉降廢水中的金屬粒子,然后通過離子交換樹脂回收利用,剩余廢水通過中和、生物凈化等步驟處理后,再通過離子交換樹脂進一步去除殘余的金屬粒子,從而實現了廢水的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
聲明:
“處理電池材料廢水的物質”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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