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磷復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磷廢水及淤渣的處理方法,按以下步驟進行:待處理的含磷廢水先加入石灰乳,控制pH值5~6,進行第一次中和反應,然后加入PAM絮凝劑進行絮凝反應后泥水分離;水相再次加入石灰乳,控制pH值10~11,進行第二次中和反應,再次加入PAM絮凝劑進行絮凝反應后泥水分離,水相經過濾后達到排放標準。本發明實現了廢水的復用或達標排放,淤渣的零排放,符合我國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的發展方向。通過本工藝處理后的清液含磷酸鹽(以P2O5計)0.4~0.5mg/L、F?8~9mg/L、COD60~80mg/L,滿足GB8978-1996一級標準排放要求,最后的清液可返回磷酸裝置復用,亦可直接達標排放;過濾產生的廢渣的主要成分為磷酸鈣、氟化鈣、碳酸鈣和硫酸鈣,作磷礦資源全部回用。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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