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工業達標外排廢水的深度處理與回用系統及方法,屬于水處理技術領域。該系統包括超濾、納濾、電吸附以及混凝或電絮凝或酶電聚合-電絮凝裝置,其中超濾淡水出口依次連通所述的納濾、電吸附裝置,超濾、納濾裝置濃水分別連通混凝或電絮凝或酶電聚合-電絮凝裝置。本發明系統還可進一步包括反滲透裝置;所述反滲透裝置進水口與電吸附脫鹽裝置出水口相連通,反滲透裝置濃水出口與所述混凝或電絮凝或酶電聚合-電絮凝裝置入口相連通。工業達標外排廢水經過該系統處理后可用于工業循環水和循環冷卻水補水;也可進一步經過反滲透處理用于鍋爐給水。本發明的系統最大限度脫除廢水中的各種污染物,降低處理成本。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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