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應用于礦山機械的軌道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體(1),所述車體(1)的兩側設有若干個可在軌道上行駛的軌道輪(2),所述車體(1)的軌道輪(2)通過車體(1)內部的電機驅動; 擺動機構(3),安裝在車體(1)的兩側,當所述車體(1)的軌道輪(2)在軌道上行駛時,所述擺動機構(3)隨著軌道輪(2)的行駛而在車體(1)的車頭部位向兩側擺動,使得車頭兩側的碎石隨著擺動機構(3)的擺動而脫離軌道; 保護機構(4),安裝在車體(1)的一側。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礦山機械的軌道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機構(3)包括兩個呈對稱分布的傳動輪(30),每個所述傳動輪(30)與車體(1)轉動連接,所述傳動輪(30)與軌道輪(2)接觸,當所述軌道輪(2)轉動時,所述傳動輪(30)與軌道輪(2)同步轉動,所述傳動輪(30)的一側開設有軌道槽(31),所述軌道槽(31)內設有一凸出部(32),所述車體(1)的底部設有導向桿(33),所述導向桿(33)的一端設有插入軌道槽(31)內的插入桿(34),所述插入桿(34)與導向桿(33)固定連接,所述車頭的一側設有擺動板(35),所述擺動板(35)與車體(1)之間設有安裝桿(37),所述安裝桿(37)與擺動板(35)轉動連接,所述擺動板(35)的一側設有導軌(36),所述導向桿(33)的一端插入導軌(36)內,所述導向桿(33)與導軌(36)活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于礦山機械的軌道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板(35)距離軌道的最小垂直高度小于1cm,所述擺動板(35)的轉動角度小于3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于礦山機械的軌道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機構(4)包括安裝在車體(1)車頭部位的觸發機構(40),所述觸發機構(40)的一側通過傳動件(41)連接在電閘(8)和制動閘(9)之間,所述觸發機構(40)包括與車體(1)滑動連接的連接桿(401),所述連接桿(401)的端部固定連接有保護板(403),所述連接桿(401)與車體(1)之間設有彈簧一(402),所述彈簧一(402)的兩端分別與連接桿(401)和車體(1)之間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應用于礦山機械的軌道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件(41)包括與車體(1)轉動連接的轉動桿
聲明:
“應用于礦山機械的軌道車”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