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集裝箱式礦石分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集裝箱式礦石分選系統包括第一箱體(1)、第二箱體(2)、第三箱體(3)、第四箱體(4)以及礦石分選生產線;
所述集裝箱式礦石分選系統具備作業狀態和運輸狀態,當所述集裝箱式礦石分選系統處于作業狀態時,所述第一箱體(1)和第三箱體(3)沿水平方向依次固定,所述第二箱體(2)設置在第三箱體(3)頂部,所述第四箱體(4)掛設在所述第二箱體(2)的側方,所述礦石分選生產線的組成部分被分散地設在所述第一箱體(1)、第二箱體(2)、第三箱體(3)三者內及所述第一箱體(1)與第二箱體(2)之間,且能在所述作業狀態下實施礦石分選;
當所述集裝箱式礦石分選系統處于運輸狀態時,所述礦石分選生產線的組成部分被分散地設在所述第一箱體(1)、第二箱體(2)、第三箱體(3)和第四箱體(4)內,其中所述第一箱體和第四箱體組成為一個與標準集裝箱外部尺寸相同的集裝箱,第二箱體和第三箱體均為一個與標準集裝箱外部尺寸相同的集裝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裝箱式礦石分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礦石分選生產線包括料斗(101)、第一給料器(102)、輸送機(103)、第二給料器(201)、分選機(202)、第一溜槽(308)和第二溜槽(309);
所述料斗(101)嵌設在所述第一箱體(1)的頂部中;
所述第一給料器(102)設置在第一箱體(1)內并與所述料斗(101)連接;
所述第二給料器(201)設置在所述第二箱體(2)內所述分選機(202)設置在所述第二箱體(2)內,且用于接收由所述分選機提供礦石以對礦石實施分選;
第一溜槽(308)設在所述第三箱體內并與所述分選機(202)的第一出口連接,第二溜槽(309)設在所述第三箱體內并與所述分選機(202)的第二出口連接;
所述輸送機(103)設置在所述第一箱體(1)和第二箱體(2)之間,用于在所述第一給料器(102)與第二給料器(201)之間傳輸礦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集裝箱式礦石分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箱體(4)的數量為兩個,
當所述集裝箱式礦石分選系統處于作業狀態時,兩個所述第四箱體(4)對稱地設在所述第二箱體(2)的兩側,以拓展所述第二箱體(2)的容納空間;
當所述集裝箱式礦石分選系統處于運輸狀態時,所述
聲明:
“集裝箱式礦石分選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