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原料倉;
懸浮焙燒爐,所述懸浮焙燒爐被配置為對原料倉中的電石渣進行焙燒;
第一旋風分離器,所述第一旋風分離器被構造為與所述懸浮焙燒爐的出口連通,以進行氣固分離;
除雜裝置,經第一旋風分離器分離的固相被配置為在除雜裝置中進行除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除雜裝置為風選機,所述風選機被構造為通過風選對所述固相進行篩選,篩選后的成品被配置為送入成品倉進行儲存。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布袋除塵器,所述風選機篩選后的成品被配置為經所述布袋除塵器中收集后送入成品倉進行儲存。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輸送帶,所述輸送帶位于所述布袋除塵器的下方,且被配置為用于輸送從布袋除塵器落下的成品;
斗提機,所述斗提機被配將輸送帶輸送過來的成品送入所述成品倉進行儲存。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布袋除塵器連通的排風機,所述排風機被配置為將布袋除塵器的煙氣送入煙囪進行排放。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冷卻系統,經第一旋風分離器分離的固相經過冷卻系統冷卻后進入所述除雜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系統包括至少一級的旋風冷卻器,從所述第一旋風分離器出來的固相依次進入到至少一級的旋風冷卻器中進行冷卻。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至少一級所述旋風冷卻器的出氣口與所述懸浮焙燒爐的進氣口連通,外部的氣流反向依次經過至少一級的旋風冷卻器后被預熱,被預熱的氣流被配置為送入懸浮焙燒爐作為助燃空氣。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風冷卻器包括依次連通的第一旋風冷卻器、第二旋風冷卻器、第三旋風冷卻器;所述固相依次經過第一旋風冷卻器、第二旋風冷卻器、第三旋風冷卻器進行逐級冷卻。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旋風冷卻器、第二旋風冷卻器、第一旋風冷卻器的出氣口和進氣口依次通過氣體管道連通,所述第一旋風冷卻器的出氣口與所述懸浮焙燒爐的第一進氣口連通,外
聲明:
“電石渣焙燒處理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