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電動滾筒式輸送機運輸工藝,其特征在于,包括:利用設置在電動滾筒輸送機本體上的重力傳感器獲取電動滾筒輸送機本體上煤矸石的實時重量;建立所述重力傳感器和中控單元之間的連接后,所述中控單元接收所述重力傳感器獲取的實時重量;根據實時重量和支撐柱上套設的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調節設置在所述電動滾筒輸送機本體上方的卸料斗的出料速度;在運輸過程中,在所述中控單元內設置有重量矩陣G(G1,G2,G3,G4),其中G1表示第一重量,G2表示第二重量,G3表示第三重量,G4表示第四重量,且G1>G2>G3>G4,若電動滾筒輸送機本體上煤矸石的實時重量Gi≥第一重量G1時,確定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Li是否在第一標準壓縮范圍L1內,若在,則維持所述卸料斗的出料速度,若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Li不在所述第一標準壓縮范圍L1,則調整所述卸料斗的出料速度;若第一重量G1>電動滾筒輸送機本體上煤矸石的實時重量Gi≥第二重量G2時,確定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Li是否在第二標準壓縮范圍L2內,若在,則維持所述卸料斗的出料速度,若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Li不在所述第二標準壓縮范圍L2,則調整所述卸料斗的出料速度;若第二重量G2>電動滾筒輸送機本體上煤矸石的實時重量Gi≥第三重量G3時,確定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Li是否在第三標準壓縮范圍L3內,若在,則維持所述卸料斗的出料速度,若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Li不在所述第三標準壓縮范圍L3,則調整所述卸料斗的出料速度;若第三重量G3>電動滾筒輸送機本體上煤矸石的實時重量Gi≥第四重量G4時,確定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Li是否在第四標準壓縮范圍L4內,若在,則維持所述卸料斗的出料速度,若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Li不在所述第四標準壓縮范圍L4,則調整所述卸料斗的出料速度;若電動滾筒輸送機本體上煤矸石的實時重量Gi<第四重量G4時,確定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Li是否第五標準壓縮范圍L5內,若在,則維持所述卸料斗的出料速度,若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Li不在所述第五標準壓縮范圍L5,則調整所述卸料斗的出料速度。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滾筒式輸送機運輸工藝,其特征在于,當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不在標準范圍內時,當所述減震彈簧的壓縮長度≥所述標準范圍中的最大值
聲明:
“電動滾筒式輸送機運輸工藝”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