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含塵廢液焚燒處理及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焚燒爐系統;
供給系統,所述供給系統包括含塵廢液供給系統、燃料氣供給系統和助燃風供給系統,所述供給系統與所述焚燒爐系統的輸入端相連;
余熱鍋爐系統,所述余熱鍋爐系統包括清灰系統,所述余熱鍋爐系統的輸入端與所述焚燒爐系統的輸出端相連;
脫硝系統,所述脫硝系統與所述余熱鍋爐系統的輸出端相連;
給水系統,所述給水系統的輸入端與外部水源相連,所述給水系統的輸出端與所述余熱鍋爐系統相連;
除塵系統,所述除塵系統的輸入端與所述余熱鍋爐系統的輸出端相連;
排煙系統,所述排煙系統的輸入端與所述除塵系統的輸出端相連,所述排煙系統的輸出端與外界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塵廢液焚燒處理及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爐系統包括焚燒爐,所述焚燒爐包括燃燒器、風箱,所述燃燒器位于所述焚燒爐的頂部,所述風箱位于所述燃燒器的下方,所述燃燒器和所述風箱上設有多個接口,以與所述供給系統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塵廢液焚燒處理及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含塵廢液供給系統包括一級含塵廢液管線、二級含塵廢液管線和三級含塵廢液管線,所述一級含塵廢液管線、所述二級含塵廢液管線和所述三級含塵廢液管線分別與所述接口相連,以分級輸送所述含塵廢液至所述焚燒爐系統。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塵廢液焚燒處理及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料氣供給系統包括一級燃料氣管線、二級燃料氣管線和三級燃料氣管線,所述一級燃料氣管線、所述二級燃料氣管線和所述三級燃料氣管線分別與所述接口相連,以分級輸送燃料氣至所述焚燒爐系統。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塵廢液焚燒處理及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助燃風供給系統包括一級助燃風管線和二級助燃風管線,所述一級助燃風管線和所述二級助燃風管線分別與所述接口相連,以分級輸送助燃風至所述焚燒爐系統。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含塵廢液焚燒處理及余熱利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熱鍋爐系統還包括輻射冷卻室、汽包、蒸發器、過熱器和集箱,所述清灰系統包括吹灰裝置和振打裝置,所述輻射冷卻室與所述焚燒爐系統相連通,所述蒸發器、所述過熱器、所述吹灰裝置和所述振打裝置位于所述輻射冷卻室內,所述汽包設置在所述過熱器的上游,所述集箱設置在所述
聲明:
“含塵廢液焚燒處理及余熱利用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