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shū): 1.一種固廢處理用焚燒爐,包括焚燒箱(1),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箱(1)的頂部設置有粉碎機構(2),所述焚燒箱(1)的一側固定連接有排灰管(5),所述排灰管(5)的一端與焚燒箱(1)的內腔相連通,所述排灰管(5)的端部固定安裝有第一電機(6),所述第一電機(6)的輸出軸延伸至排灰管(5)的內腔且固定連接有螺旋輸料桿(7),所述螺旋輸料桿(7)的一端延伸至焚燒箱(1)的內腔且與焚燒箱(1)的內壁轉動(dòng)連接,所述排灰管(5)的底部固定連接有出灰管(8),所述出灰管(8)的底端螺紋安裝有堵管塞(9),所述焚燒箱(1)的一側固定安裝有充氣泵(15),所述充氣泵(15)的輸出端延伸至焚燒箱(1)的內腔,所述焚燒箱(1)的另一側固定連接有支撐板(3),所述支撐板(3)的頂部設置有把焚燒箱(1)內腔的廢氣排出的凈化機構(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固廢處理用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凈化機構(4)包括固定連接在支撐板(3)頂面的凈化箱(17),所述凈化箱(17)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出氣管(18),所述出氣管(18)的一端延伸至焚燒箱(1)的內腔,所述出氣管(18)的中部設置有開(kāi)關(guān)閥(19),所述凈化箱(17)的另一側固定安裝有抽氣泵(20),所述抽氣泵(20)的輸入端延伸至凈化箱(17)的內腔,所述凈化箱(17)的內腔設置有活性炭過(guò)濾棉(21),所述凈化箱(17)的正面鉸接有密封門(mén)(2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固廢處理用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碎機構(2)包括設置在焚燒箱(1)頂面的粉碎箱(10),所述粉碎箱(10)的內腔轉動(dòng)連接有兩個(gè)粉碎輥(13),所述粉碎箱(10)的頂部鉸接有箱門(mén)(11),所述粉碎箱(10)的正面固定安裝有兩個(gè)第二電機(12),兩個(gè)所述第二電機(12)分別與兩個(gè)粉碎輥(13)轉軸的一端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固廢處理用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箱(1)的內腔設置有點(diǎn)火器(14)。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固廢處理用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焚燒箱(1)的正面固定安裝有控制面板(16)。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固廢處理用焚燒爐,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輸料桿(7)的側面與排灰管(5)的內壁以及焚燒箱(1)內腔的底部相貼合。
說(shuō)明書(shū):
聲明:
“固廢處理用焚燒爐” 該技術(shù)專(zhuān)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shù)(論文)所有人。僅供學(xué)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shù)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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