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廢品處理用等離子爐的進料裝置,包括爐體(1)和傳送帶(8),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1)的左側底端中部設置有出灰口(3),所述爐體(1)的頂端中部靠前固定連接在漏斗殼(5)的底端,所述漏斗殼(5)的右側頂部設置有進料口(15),所述漏斗殼(5)的前端底部設置有滑槽(19),所述滑槽(19)中滑動連接有滑銷(21),所述爐體(1)的頂端中部靠后固定連接在第一支架(17)的底端,所述第一支架(17)的頂端固定連接在第二電機(16)的底端,所述第二電機(16)的轉軸前端固定連接在第二粉碎輥(7)的中軸后端,所述第二粉碎輥(7)的中軸后端轉動連接在漏斗殼(5)的后端中部靠右,所述第二粉碎輥(7)的中軸前端轉動連接在漏斗殼(5)的前端右側并貫穿漏斗殼(5)的前端固定連接在第二齒輪(13)的后端中部,所述漏斗殼(5)的后端中部靠左轉動連接在第一粉碎輥(6)的中軸后端,所述第一粉碎輥(6)的中軸前端轉動連接在漏斗殼(5)的前端并貫穿漏斗殼(5)的前端固定連接在第一齒輪(14)的后端中部,所述傳送帶(8)的前后端中部固定連接在第一支腿(10)的頂端,所述傳送帶(8)的前后端右側固定連接在第二支腿(12)的頂端,所述第二支腿(12)的后端頂部固定連接在第二支架(18)的前端,所述第二支架(18)的頂端固定連接在第一電機(11)的底端,所述第一電機(11)的轉軸前端貫穿第二支腿(12)的后端并固定連接在傳送帶(8)右側中軸的后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廢品處理用等離子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灰口(3)的頂端轉動連接在蓋子(2)的頂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廢品處理用等離子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銷(21)的前端固定連接有把手(2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廢品處理用等離子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1)的頂端中部靠左設置有控制機構(2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廢品處理用等離子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齒輪(14)與第二齒輪(13)相嚙合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廢品處理用等離子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漏斗殼(5)的前端中部固定連接有遮罩(4)。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廢品處理用等離子爐的進料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傳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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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