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環氧丙烷裝置廢氣廢液處理系統,包括焚燒爐,其特征在于,焚燒爐包括爐體(1)以及與爐體(1)連接的燃燒器(2)、蒸發單元(3)和供熱單元(4);
爐體(1)設有將其內部空間分割為上腔室和下腔室的隔板(101),所述隔板(101)上設有連通上腔室和下腔室的連通孔(1011),上腔室的頂部設有排煙管(102),下腔室的底部設有回液管(103);
燃燒器(2)的燃燒部延伸至上腔室內;
蒸發單元(3)安裝在下腔室內,蒸發單元(3)為開口朝上的碗狀結構,所述碗狀結構設有圍繞碗口一圈的液體緩沖槽(301),爐體(1)上還設有延伸至下腔室內的注液管(104),所述注液管(104)的出液口延伸至液體緩沖槽(301)內;所述碗狀結構的碗底設有與回液管(103)連通的回液口(302);
供熱單元(4)緊貼所述碗狀結構的碗壁的外側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環氧丙烷裝置廢氣廢液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液體緩沖槽(301)與碗狀結構之間設置有第一突出部(3011),液體緩沖槽(301)的外側設置有向上延伸的第二突出部(3012),第二突出部(3012)的上沿高于第一突出部(3011)的上沿。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環氧丙烷裝置廢氣廢液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單元(3)至少有兩個,蒸發單元(3)的外側與爐體(1)的內壁具有可供氣體通過的間隙。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環氧丙烷裝置廢氣廢液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焚燒爐還包括中空的軸件(5),軸件(5)設置在下腔室中,軸件(5)的底端與回液管(103)連通,軸件(5)上還設有排液口(501),蒸發單元(3)同軸地設置在軸件(5)上,所述碗狀結構的碗底與排液口(501)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環氧丙烷裝置廢氣廢液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碗體結構的碗底開口且向下延伸以形成固定筒(303),軸件(5)包括至少兩個安裝筒(502),安裝筒(502)一端的外圓周面設置有第一筒狀槽(5021),安裝筒(502)另一端的內圓周面設置有第二筒狀槽(5022),一個安裝筒(502)通過第一筒狀槽(5021)插接在另一個安裝筒(502)的第二筒狀槽(5022)中,固定筒(303)同軸插接在第一筒狀槽(5021)和第二同軸槽之間,排液口(5
聲明:
“環氧丙烷裝置廢氣廢液處理系統”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