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具有取土機構的鉆機,包括取土鉆機(1),其特征在于:所述取土鉆機(1)的頂部與支架殼體(2)固定,所述支架殼體(2)的內壁上設置有棘輪機構(3),所述棘輪機構(3)包括:棘輪(301),所述棘輪(301)轉動連接在支架殼體(2)的內壁上;
第一棘爪(302),所述第一棘爪(302)轉動連接在支架殼體(2)的內壁上;
第一彈簧(303),所述第一彈簧(303)通過支架固定在支架殼體(2)的內壁上;
第二棘爪(304),所述第二棘爪(304)轉動連接在支架殼體(2)的內壁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取土機構的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殼體(2)的內壁上設置有撥動機構(4),所述撥動機構(4)包括傳動桿(401),所述傳動桿(401)與支架殼體(2)的內壁活動連接,所述支架殼體(2)的內壁上固定有第二彈簧(403)的一端,所述第二彈簧(403)遠離支架殼體(2)的一端與撥桿(402)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取土機構的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殼體(2)的內壁上設置有鎖止機構(5),所述鎖止機構(5)包括鎖舌(502),所述鎖舌(502)遠離傳動桿(401)的一側與第三彈簧(503)固定,所述鎖舌(502)遠離傳動桿(401)的一側與繩子(504)固定,所述第三彈簧(503)遠離鎖舌(502)的一側與支架殼體(2)的內壁固定,所述傳動桿(401)的表面上開設有凹槽(50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取土機構的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棘輪(301)與支撐桿(6)固定,所述支撐桿(6)遠離支架殼體(2)的一側鉸接有輪子(7)。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具有取土機構的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棘輪機構(3)的數量為四,并且四個棘輪機構(3)均勻分布在支架殼體(2)的四周連接與支撐桿(6)。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具有取土機構的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輪子(7)滑動安裝在導軌(8)的內壁上,所述導軌(8)表面的長方形開口的寬度小于輪子(7)的寬度,且導軌(8)表面的長方形開口的寬度大于支撐桿(6)的直徑。
說明書: 一種具有取土機構的鉆機技術領域[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取土鉆機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具有取土機構的鉆機。
聲明:
“具有取土機構的鉆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