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細粉機沖擊磨,包括底座、安裝座和振動電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置有安裝于地面的固定孔,所述底座的頂面四角位置分別固接有導向柱,所述安裝座設置于底座上方且安裝座套接于導向柱上,每個所述導向柱上均套接有第一緩沖彈簧,所述第一緩沖彈簧置于安裝座與底座之間,所述安裝座與底座之間設置有若干緩沖裝置,所述安裝座上固接有驅動裝置和沖擊錘磨機本體,所述沖擊錘磨機本體的頂部設置有進料斗,所述沖擊錘磨機本體的內部設置有沖擊腔,所述沖擊腔內設置有捶擊組件,所述捶擊組件的一端與沖擊腔內壁轉動連接,另一端貫穿沖擊錘磨機本體與驅動裝置的輸出端連接,所述捶擊組件的下方設置有篩分裝置,所述篩分裝置的下方設置有排料口,所述沖擊錘磨機本體的外側壁下方設置振動電機,所述安裝座上設置有控制器,所述驅動裝置、振動電機分別與控制器電相連。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細粉機沖擊磨,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裝置包括第一緩沖組件、第二緩沖組件、呈拱形狀的彈性條和第三緩沖組件,所述第一緩沖組件和第二緩沖組件對稱設置于底座上,所述彈性條的一端與第一緩沖組件鉸接,另一端與第二緩沖組件鉸接,所述第三緩沖組件設置于第一緩沖組件和第二緩沖組件之間,所述第三緩沖組件的頂端與彈性條的下表面抵接,所述第三緩沖組件的底端與底座的上表面連接。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細粉機沖擊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緩沖組件包括第一固定塊、第二固定塊、第一滑桿、第一滑套、第二彈簧和第三彈簧,所述第一固定塊和第二固定塊設置于底座上,所述第一滑桿設置于第一固定塊和第二固定塊之間,所述第一滑套套接于第一滑桿上,所述第二彈簧和第三彈簧分別套接于第一滑桿上,且所述第二彈簧和第三彈簧設置于第一滑套的兩側,所述第一滑套與彈性條的一端鉸接。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細粉機沖擊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緩沖組件包括第三固定塊、第四固定塊、第二滑桿、第二滑套、第四彈簧和第五彈簧,所述第三固定塊和第四固定塊設置于底座上,所述第二滑桿設置于第三固定塊和第四固定塊之間,所述第二滑套套接于第二滑桿上,所述第四彈簧和第五彈簧分別套接于第二滑桿上,且所述第四彈簧和第五彈簧設置于第二滑套的兩側,所述第二滑套與彈性條的一端鉸接。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細粉機沖擊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緩沖組件包括套筒、內桿和第六彈簧,所述套筒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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