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發明涉及高瓦斯礦井井筒封閉技術,具體涉及一種高瓦斯礦井立井井筒安全封堵方法。
背景技術:
2.根據行業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煤礦關閉后,必須對井筒進行永久性封堵處理,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后期不發生瓦斯燃燒、爆炸、窒息及次生災害事故?,F有規定是,報廢的立井應當填實,或者在井口澆注1個大于井筒斷面的堅實的鋼筋混凝土蓋板,并設置柵欄和禁入標志。由于這種封閉牢固性和密閉性都存在一定不足,其僅適用于煤層采盡或未采盡的低瓦斯中小煤礦,對于高瓦斯或未采盡的大型煤礦而言,這種封閉方式仍然存在瓦斯燃燒、爆炸或瓦斯逸出導致的次生災害發生。為此,需進一步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3.本發明的目的就是針對現有煤礦立井井筒封閉方法存在安全隱患的不足,提供一種高瓦斯礦井立井井筒安全封堵方法,該方法通過矸石和混凝土密封段間隔封堵的方式對井筒形成全井回填封閉,利用混凝土和矸石結構強度高,混凝土密封性好,矸石造價低等特點形成密封性好,封堵牢固的全井筒的永久性封閉結構;其施工方法簡單、封井成本低,消除了瓦斯逸出和后期次生災害或事故的發生安全隱患。
4.為實現前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5.一種高瓦斯礦井立井井筒安全封堵方法,包括以下步驟:第一步,封井方案制定:基于立井實際深度制定封井方案,包括確定井底封堵、中間段封堵和井口封堵材料、封堵長度和施工方法;第二步,封井施工:按已制定的封堵方案實施封堵,并由下至上形成井底封堵段、中間封堵段和井口封堵段。
6.其中,井底封堵段包括由混凝土從井底堆積,并在井筒部分形成長度不小于20m的筒底封堵段;中間封堵段按矸石和混凝土澆筑交替封填進行,每個混凝土段的長度不小于5m,每個矸石段的長度為85 m~90m,且與井底封堵段和井口封堵段相鄰的部分均為矸石段;井口封堵段采用混凝土封堵,井口封堵段的長度不小于5m,且井口封堵段所用混凝土強度高出井底封堵段或中間段的混凝土段所用混凝土強度一個等級。
7.采用前述方案的本方法,通過矸石和混凝土密封段間隔封堵的方式對井筒形成全井回填封閉,其中,在井底形成包括副井筒的塔形基礎及20米井筒塔頂的混凝土基礎段,井口形成5米的井蓋密封段;借助濕式填充的矸石,提高矸石密封段的密實度;利用混凝土和矸石結構強度高,混凝土密封性好,矸石造價低等特點形成密封性好,封堵牢固的全井筒的永久性封閉結構。其施工方法簡單、封井成本低,
聲明:
“高瓦斯礦井立井井筒安全封堵方法與流程”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