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高效采礦皮帶機用防干涉托輥,其特征在于,包括:成對設置的上支板(21)、成對設置的下支板(23)、輥體(22)、轉軸(221);
所述輥體(22)套設于轉軸(221)上;
所述轉軸(221)的兩端伸出設置于輥體(22)兩端外;
所述上支板(21)包括:梯形板(211)和設置于梯形板(211)下部的U型長(cháng)槽(214),U型長(cháng)槽(214)的一端封閉另一端為敞口,U型長(cháng)槽(214)的敞口端設置于梯形板(211)的底面上;
所述下支板(23)包括:矩形板(232)和設置于矩形板(232)上部的U型短槽(233),U型短槽(233)的一端封閉另一端為敞口,U型短槽(233)的敞口設置于矩形板(232)的頂面上;
所述下支板(23)設置于上支板(21)與輥體(22)之間,U型長(cháng)槽(214)的敞口端朝向U型短槽(233)的敞口設置;
所述轉軸(221)的延伸端插設于U型長(cháng)槽(214)與U型短槽(233)圍成的通孔內,并轉動(dòng)設置于通孔內;
所述上支板(21)成對設置于轉軸(221)的兩端;
所述下支板(23)成對設置于轉軸(221)的兩端;
所述上支板(21)的頂面與機架底面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效采礦皮帶機用防干涉托輥,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包括:平段機架(104)、上升段機架(105),所述平段機架(104)水平設置;
所述上升段機架(105)的一端與平段機架(104)的一端相連接;
所述上升段機架(105)所處平面與平段機架(104)所處平面成銳角設置;
所述托輥安裝于平段機架(104)、上升段機架(105)的相接端底面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效采礦皮帶機用防干涉托輥,其特征在于,包括:轉向槽鋼(103),所述轉向槽鋼(103)夾設于平段機架(104)、上升段機架(105)的相接端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效采礦皮帶機用防干涉托輥,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支板(21)包括:成對設置于梯形板(211)下部的第一連接孔(212);
所述下支板(23)包括:成對設置于矩形板(232)上的第二連接孔(215);
所述第一連接孔(212)與第二連接孔(215)對齊設置。
聲明:
“高效采礦皮帶機用防干涉托輥及其皮帶機” 該技術(shù)專(zhuān)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shù)(論文)所有人。僅供學(xué)習研究,如用于商業(yè)用途,請聯(lián)系該技術(shù)所有人。
我是此專(zhuān)利(論文)的發(fā)明人(作者)